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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签署了ab1032法案, 全州范围内的执法机构不能再无效, 取消, 或销毁任何停车或交通罚单. 在严格的指导下,只有发出传票的官员才能要求撤销传票.
一方当事人是否应该对停车罚单提出异议, 第一步是启动行政复议. 被引用的一方自被引用之日起有21天的时间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重要:如果您发起引用上诉,则无需支付引用费.
行政复议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签发官员和他/她的主管将审查引文. 裁定将通过邮件返回给请求方. 收到决定后, 被引用方有二十一(21)天的时间从邮寄之日起将申诉升级到下一级, 校内行政听证会.
请访问下面的链接提交在线引用申诉. 您将需要您的引文号码或加州车牌来查找您的引文并启动您的在线上诉. 请注意,您将被引导到另一个网页,在那里您可以选择支付引文或启动上诉程序.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310)243-3725与我们的办公室联系.
表格可透过以下连结或到停车场服务办事处索取,地址为SCC-200. 填妥的表格须于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交回泊车服务办事处, 或者下班后去WH -100.
被引用的一方将要求进行行政听证,并张贴停车罚款. 听证官将与请求方联系并安排会议时间. 听证会在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三在校园内举行, 在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
聆讯结束后,聆讯主任会将裁决书邮寄给被引用的当事人. 停车罚款将予以退还或退还. 如果传票被视为有效,停车罚款将被没收. 被引用方是否仍不同意听证官的决定, 他们可以在康普顿司法法院的小额索赔法庭提起诉讼. 这被认为是上诉的第三级.
*停车场办公室电话:(310)243-3725
根据加州车辆法规和犯罪现场组系统政策, 对于那些多次未付罚单或至少欠200美元的人,可以选择付款计划.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Jessica Garcia 停车 & 运输服务 在小型学院综合大楼,房间200,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办公室 parking@su-de.com 或致电(310)243-3725.
基督教社会联盟的政策是,注册车主或负责停车罚单的人应被允许参加付款计划. 本政策的制定是为了响应加州车辆法规的变化,作为议会法案503(2017-18)的一部分。.